二手房已经过户是否有居住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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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121 | 回复0 | 2023-5-15 15:03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在现实生活中,二手房交易是非常多的,而进行二手房交易时,要注意办理房屋过户登记,办理了过户登记后,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,那么民法典中二手房已经过户有没有居住权的?上海拆迁律师整理相关知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  一、民法典中二手房已经过户是否有居住权
  民法典规定,二手买卖前,如果设立了居住权的,居住权在有效期内的,二手房交易后,居住权人仍然享有居住权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  第三百六十六条【居住权的定义】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  第三百六十七条【居住权合同】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。
 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  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
  (二)住宅的位置;
  (三)居住的条件和要求;
  (四)居住权期限;
  (五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  第三百七十条【居住权的消灭】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  二、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证件
  实践中,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,一般需要带的证件如下:
  1、买家:房屋产权证明,以及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婚姻证明。
  2、卖家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婚姻证明,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、房屋产权证。
  注意:
  1、房屋被出租,卖方家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。
  2、委托代理人办理,受托的人除了准备上述的证件外,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证处“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”的印章)等资料。
  并且,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,办理房屋交接虽然不必要准备那么多证件,但要确定电表具体情况以及办理煤气、电视过户,还要将水表账单、电话宽带费用、维修资金、物业管理费用等进行结算。
 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,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,所以房屋所有人在买卖房屋前设立了居住权的,房屋买卖后,居住权在有效期内的,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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